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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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3号3楼307房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06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15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14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20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2812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惠州市人民政府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3号惠州大厦写字楼9个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详见挂牌公告

3、竞得者应在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竞价保证金退回

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结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明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出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通知竞租人领取租赁合同原件,竞租人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原件备案;中标人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以退回。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七、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出租一览表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八、广州市惠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0-83596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