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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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南坛东路5号四层东面写字楼与南坛东路5号主楼401商品房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17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2月21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37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22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2 竞买保证金(万元): 3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2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条件说明

()交易标的内容:标的1名称:惠州市惠协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南坛东路3号首层之三商铺(面积约96平方米)。标的2名称:南坛东路5号四层东面写字楼与南坛东路5号主楼401商品房(面积约699.59平方米)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三)租赁期限:5(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四)租金递增:月租金每两年递增5%

(五)报名人条件: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租赁押金:本项目承租人须按中标价两个月租金标准缴纳租赁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按委托方要求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装修说明:该房屋给予一个月装修免租期,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退租时房屋的装修不得私自拆卸,不得索要任何装修费用。

()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因政策变更、城市改造、政府决定、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委托方(业主)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收回已租赁房屋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业主)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装修等费用)。除上述客观情形外,任何一方擅自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合同终止。

(十)中标方网上成交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一)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十二)意向竞投人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222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