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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 惠州市陈江金湖开发区地块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29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02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76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3.223 竞买保证金(万元): 21.2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本物业资产(以下简称“物业”)挂牌招租。

序号

物业名称

面积

m2

月租金

(万元)

年增

长率

租赁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陈江金湖开发区地块

6446

3.223

2%

10年

21.2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标的用途

1.竞得人须在约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物业,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

三、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租人资格:竞租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交易成交后,成交方须按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2.租赁条件:竞租人在现场勘察确认,竞租人必须按现状租赁。竞租人可对租赁建筑现有除主体结构、附着硬装修外的一切可移动设施设备、装修物品进行改造或移动、清除。同时竞租人需自行承担该物业消防设施报装手续及报装所需费用,出租方负责协助竞租人办理。

3.竞价保证金退回:中标项目中标后,请中标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中标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明于5个工作日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持《物业租赁合同》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中标逾期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四、其他须知

1.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交易标的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使用情况、装修情况等)。我司对交易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交易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必须仔细审查交易标的,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交易标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得人接收物业时,如有必要对该场所房产进行维修的,给予一个月免租期,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者负责。在租赁期间,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房屋及设备、设施;同时负责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并由竞得者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

3.租金按月支付,月租金每1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上递增2%(含免租期),竞得者应在每月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所欠付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未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承租方违约相应规定处理,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收所欠租金及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一切经营相关规费、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需出租方代扣代缴的缴费项目,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规定时间缴交,每拖延一天加收应交总金额2%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未交,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承租方违约相应规定处理,同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收所欠租金、滞纳金及其他应交费用。

5.因政策变更、城市改造、政府决定、资产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收回已租赁房屋时,承租方须无条件执行,合同随即终止,出租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装修等费用)。

6.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物业租赁合同》(范本),请竞租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物业租赁合同》(范本)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

7.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8.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9.意向竞租人可与出租方联系到租赁物业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0752-2802911、1581259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