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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惠州市旭日二路9号丽景新天花园2号楼2层01号房产(第二次降价)转让公告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 [2019] 01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19年03月26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19-013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19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1710 竞买保证金(万元): 342
报价幅度(万元): 10 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24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1)标的物为毛坯房,无出租、抵押。

(2)本次转让总价款扣减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后,余款由受让方于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如受让方未按时付清本合同转让总价款的,则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不视为违约。逾期15日未付清转让总价款的,转让方可解除本合同,没收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并要求受让方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转让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4)受让方应于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房产权属人到所属不动产权部门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在不动产部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转让方予以协助。

(5)本次转让标的物在权属变更时所涉及的全部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2016年7月1日至今,4.2元//月,以物业管理处计算为准)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竞买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7)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和风险为由提出解除合同。

(8)在受让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款之日起一个月内,转让方将转让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应无条件按时到达转让标的现场接收,如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前来接收转让标的的,则视为转让标的已交付给乙方,导致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9)以转让方按现状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时(包括视为交付)为上述转让土地及房产的风险责任划分时间,在此之前,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须盘整该土地等事由发生导致转让标的物发生损毁、灭失、价值发生变化等,由转让方承担;在此之后,由受让方承担。

(10)其他约定事项详见《转让合同》范本,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即视为成交后无条件接受合同范本的内容。

(11)受让方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逾期将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查看标的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752- 224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