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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粤LKM156福特蒙迪欧小型轿车和粤LN1232东风牌轿车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阳 [2019] 013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19年03月26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19-014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19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5.9018 竞买保证金(万元): 0.6
报价幅度(万元): 0.1 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24日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19/4/24 10:00:00
成交人: 杨宇宁 成交价: 5.9018 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1.意向方需查看转让标的的,于挂牌(报名)公告之日起上午9:00至12:00看样(标的物在惠城区)。

2.此次转让标的按现状两车捆绑打包转让(不含车牌号码)。

3.此次转让标的粤LKM156所有人为个人,转让单位已出具了权属情况说明。

4.意向方(含异地企业)应在报名前自行向当地车辆登记机关及相关部门了解车辆过户的登记条件及相关税、费等过户手续,如意向方报名参与竞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现状、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知悉和认可,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5.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和风险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

6.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该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转让方有权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7.本次转让总价款扣减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余款由竞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转让标的粤LN1232车辆强制险、车船税有效期至2019年9月23日;粤LKM156车辆强制险、车船税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有效期后所欠的强制险、车船税由竞得人承担。

9.转让标的交付前有违法违章记录的由车辆权属人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后有违法违章、车辆故障及保管、事故等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应于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总价款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在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涉及车辆过户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11.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车辆权属人到车辆登记机关及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且即时与车辆权属人进行交接,双方完成上述手续后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完成。如竞得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前来接收转让标的的,则视为转让标的已交付给竞得人,导致不利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12.如竞得人未按时付清本合同转让总价款的,则每逾期一日,竞得人应按转让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不视为违约。逾期15日未付清转让总价款的,转让方可解除本合同,没收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并要求竞得人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转让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若转让方再次公开挂牌转让的成交总价低于本合同转让总价的,差额部分由竞得人赔偿转让方。

13.以转让方按现状将转让标的交付给竞得人时(包括视为交付)为上述转让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划分时间,在此之前,转让标的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等事由发生导致转让标的物发生损毁、灭失、价值发生变化等由转让方承担,与竞得人无关;在此之后,由竞得人承担。

14.因本合同产生纠纷,转让方、竞得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由惠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15.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查看标的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752- 224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