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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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终止)
标的名称: 打包转让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车队修理班废旧配件及维修设备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 [2024] 02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07日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4-068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02日10时00分
底价(万元): 4.6553 竞买保证金(万元): 0.5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2日09时00分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竞买方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符合网上挂牌竞价资格要求

(二)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按现状出让,乙方应自行现场查看、评估,甲方提交给交易平台报告中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数据均仅作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乙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详实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甲方与交易平台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 受让方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

(三)本次转让的竞买保证金为0.5万元,如竞得人逾期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中标方项目中标后,请中标方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先自行汇款中标款到指定的收款账户,汇款完成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手续。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车队修理班废旧配件及维修设备打包转让合同》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价交易保证金

(五)受让方应当在付清交易款后30天内将场地内标的资产全部搬离现场,逾期30天未全部搬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六)由买方负责运输和卸货,受让方在标的搬运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现场房屋,不得损坏标的范围以外的任何物品。受让方在搬运过程中应对标的资产外运的安全文明负责。如违规处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七)标的资产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八)竞得人付清交易价款后视为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到受转让方,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转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九)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十)特别提醒

 1、相关图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

 2、合同范本、收款账户、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中标方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

    (十一)本说明和其他未详尽事宜由我方全权负责解释。如竞买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可在挂牌期间与我方(业主)联系。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502426739